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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案件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9/8    点击量:276


1.招标条件

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案件代理服务(招标编号TC25070HY),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诉讼案件代理服务(一审、二审、申诉、抗诉、执行复议、异议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或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人员及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拟派往本项目的代理律师(含项目负责人)均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且其当前执业机构必须与投标人(或其所属的总事务所)名称一致;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溯三年)至少3个类似诉讼案件代理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溯三年)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因其代理服务的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重大损失的(以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判决书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发售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楼2301室。

特殊说明:获取招标文件需另行签署《保密承诺书》。参与本次投标的律师事务所及指派的代理律师,均须与委托人(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涉案对方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情形。投标人须就此进行自查并出具书面承诺,在投标时一并提交。如中标后发现有未披露的利益冲突,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打款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汇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9:30时。

5.2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楼2301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9日9:30时。

6.2开标地点及方式: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楼2301室。开标方式:现场开标唱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公告内容

本公告将同时在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www.lngem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官网】(365trade.com.cn)进行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15940529909

联系人:魏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楼2301室

联系人:张洪锋、张丽雪、陈宇飞、马志强

电话:15303698300、024-31338828

电子邮箱:zhanghongfeng@cntci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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