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奇夫:负责集团全面工作。分管审计与法务部。联系五队公司、上达矿业公司。
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永强:负责集团经理层工作,分管经营管理、战略规划、企业改革、项目投资、实物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地质勘查、矿业开发等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战略发展部、地质勘查事业部、矿业开发事业部。联系建设公司、矿业公司、地质公司、三队公司、有色一○五队公司、二四二队公司。
负责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张想定:负责集团党建、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干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发展、信访稳定、老干部管理等工作。分管党群工作部(党建)、人力资源部。联系实业公司、物测院公司、冶金地勘院公司、冶金四○二队公司。
负责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豫龙:负责集团宣传、统战、企业文化、物资采购政策制定与管理、招投标管理、编制集团“十五五”规划等工作。分管党群工作部(宣传部、统战部)、战略发展部(招投标管理、“十五五”规划工作)。联系能源地质公司、有色地质勘查总院公司、钻探公司。
负责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矿投集团监察专员左忠鹏:负责集团纪检监察、巡察等工作。分管纪检监察部(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调院公司、九队公司。
负责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副总经理杨勇:负责集团基础工程产业经营管理及市场开发、核工业东北放射性矿产地质管理等工作。分管基础工程事业部、核工业东北放射性矿产地质管理办公室。联系地研院公司、核地公司、二水公司、六队公司。
负责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副总经理王皓:负责集团财务管理、融资规划和实施管理、资产价值管理、财务预决算管理、财务分析和评价、月度经营活动分析、税务管理、清欠管理等工作。分管财务管理部。联系二四五厂公司、有色一○三队公司、二四一队公司、七队公司、四队公司。
负责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副总经理黄略:负责集团生产管理、市场开发、资质管理、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环保监督管理、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生态修复产业经营管理及工会、团员青年等工作。分管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委)、安全生产环保部、生态修复事业部,协助李永强同志分管战略发展部(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联系生态修复公司、八队公司、一水公司、化工院公司。
负责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副总经理韩松:负责集团科技信息、技术质量、产品研发及成果转化等工作。分管数智与科技部。联系有色勘察研究院公司、测绘院公司、地质资料中心公司、地勘院公司、十队公司。
负责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副总级领导姜震:协助李永强同志分管地质勘查事业部。
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副总级领导曹明:协助李永强同志分管综合办公室。
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副总工程师吴海:协助李永强同志分管矿业开发事业部。
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总法律顾问、副总经济师张美华:协助陈奇夫同志分管审计与法务部。
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