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三能机制”建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集团“三能机制”工作方案要求,现对地矿集团总部中层正职岗位开展公开竞(招)聘,公告如下:
一、竞(招)聘岗位
地矿集团总部13个中层正职岗位。
二、竞(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竞(招)聘范围
本次竞(招)聘面向集团全体在职在岗职工。
2.人力资源部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审计与法务部部长和矿业开发事业部部长岗位在面向集团内部的同时拓宽至社会招聘。
(二)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职业操守过硬。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原则性强。
(3)作风品质过硬。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
(4)爱岗敬业。热爱地质事业,忠于企业宗旨,认同公司文化,担当尽责、恪尽职守。
(5)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底线。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
2.资格条件
(1)现任集团管理的中层正职(含保留级别);现任集团管理的中层副职,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中层副职岗位工作(至少满一年)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含集团总部1、2级职员岗位)工作累计四年以上;社会应聘人员,应为相当于集团管理的中层正副职职级且满足集团内部竞聘任职年限要求的大型国有企业在岗人员。
(2)年龄要求:现任集团管理的中层正职参加竞聘,男性1968年3月6日以后出生、女性1973年3月6日以后出生;现任集团管理的中层副职或社会人员参加竞(招)聘,男性1971年3月6日以后出生、女性1976年3月6日以后出生。
(3)有七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集团所属子公司或相当于集团所属子公司层级的其他各类企业工作经历;军转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文化程度。
(5)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无刑事处罚和失信记录;无纪律处分或不在纪律处分影响期之内。
竞(招)聘岗位及必备条件详见下表: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竞(招)聘范围 | 必备条件 |
1 | 综合办公室 | 主任 | 集团内部 | 中共党员 |
2 | 党群工作部 | 部长 | 集团内部 | 中共党员 |
3 | 人力资源部 | 部长 | 集团内部拓宽至社会 | 中共党员 |
4 | 财务管理部 | 部长 | 集团内部拓宽至社会 | 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
5 | 战略发展部 | 部长 | 集团内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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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生产环保部 | 部长 | 集团内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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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科技信息部 | 部长 | 集团内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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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审计与法务部 | 部长 | 集团内部拓宽至社会 | 具有会计高级 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律师资格 |
9 | 纪检监察部(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部长 | 集团内部 | 中共党员 |
10 | 巡察办主任 | 集团内部 | 中共党员 |
11 | 地质勘查事业部 | 部长 | 集团内部 | 具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
12 | 矿业开发事业部 | 部长 | 集团内部拓宽至社会 | 具有地质或矿产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
13 | 基础工程事业部 | 部长 | 集团内部 |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
三、总成绩构成
1.基础成绩:包括学历、岗位经历和近3年考核结果,满分100分,权重10%。
2.面试成绩:包括自由陈述和答辩,满分100分,权重60%。
3.进一步综合评价成绩:包括群众打分和集团领导打分,满分100分,权重30%。
四、公开竞(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地矿集团总部中层正职岗位公开竞(招)聘申报表》,每人可申报1-2个岗位,申报时要明确首选岗位和次选岗位;与《申报表》同时报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地矿集团620房间;联系人:魏军(联系电话:024-86866259,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6:30);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3月18日16:30止)。
2.资格审查。审查报名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材料的真实性。符合岗位竞(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资格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3.公开竞(招)聘。公开竞(招)聘以面试的形式进行,由自由陈述和答辩两部分构成。
4.确定进一步评价对象。每个岗位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且基础和面试总成绩排序前3名作为进一步评价对象的初步人选(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
5.组织进一步综合评价。组织对进一步评价对象人选开展综合评价工作。
6.确定拟聘人选。在总成绩前3名中经综合研判确定拟聘人选。集团中层正职职级的可直接作为拟聘人选;涉及提拔的人选,履行组织考察程序,报集团党委审议后确定为拟聘人选。
7.聘任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聘任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具体问题线索举报的,由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连同有关部门进行查核。查核确有问题的,取消聘任资格。
8.履行聘任手续。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五、有关说明
1.报名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取消聘任资格。
2.本次公开竞(招)聘所有岗位任期为三年,自集团党委会讨论通过之日起。
地矿集团总部中层正职岗位公开竞(招)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