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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保护东北黑土地,守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

来源:沈阳农业大学    作者:周铭仪    发布时间:2021/4/23    点击量:4604

    摘要: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视察时提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使之永远造福人民”。伴随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黑土地受到严重的土壤侵蚀并且高等地面积在不断减少,面临着耕地质量等级低、“薄、瘦、硬”、后备资源不足等问题。自然条件的限制和人类的高强度利用、过度开发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目前,东北黑土地区耕地面临着机遇与挑战。抓住保护黑土地就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机遇,提升黑土地耕地质量等级,守好数量和质量的“双红线”,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东北黑土地耕地基本情况

   黑土是最珍贵的自然资源,同时也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战略性资源。黑土中富含有机质,肥力高、性状好,可以提高作物产量、提升粮食口感,适于农耕。但其数量少、十分稀有,被誉为“耕地中的大熊猫”。黑土类型众多,除了典型的黑土外,包括黑钙土、栗钙土、白浆土、暗棕壤、棕壤、草甸土及水稻土。目前世界上存在四大黑土区,分别是乌克兰大平原、北美洲密西西比河流域、南美洲阿根廷至乌拉圭的潘帕大草原和我国东北平原。

东北地区的黑土主要集中在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东四盟(118°53′~135°5′E,38°43′~53°33′N)。黑土地总面积约103万km2,其中耕地面积为35.84万km2,其中黑龙江省黑土区耕地面积最多,如表1所示。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在我国农业发展中特别是在粮食生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东北的粮食产量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4,商品粮的1/3,被称为“北大仓”。

   二.东北黑土地存在的问题

    近几十年来,人类对黑土地的利用强度过高,生产经营的粗放、城市建设用地、以及进行被侵蚀沟壑填充活动往往会用到邻近土壤等种种原因导致黑土资源过度开发。加之风蚀、水蚀、冻融以及荒漠化蔓延等自然条件的限制。在人与自然的双因素作用下,黑土地存在众多问题,情况不容乐观。

   1.黑土地耕地质量等级偏低

   黑土地耕地面积高达35.87万 km2,根据《东北黑土区耕地质量评价》得知平均耕地质量仅为3.84等。如表2所示,东四省的黑土地地区的中低等地占比72%,较高。其中,中等地(4~7)面积为2161.88万hm2,占比60.33%;低等地(8~10)面积为429.05万hm2,占比11.97%。相比之下,高等地(1~3)占比较低为27.70%,面积992.74万 hm2。由此可见,我国黑土地耕地质量等级是偏低的。

   2.黑土地 “薄、瘦、硬”现象严重

   “薄”指的是在水土流失的影响下,黑土腐殖质层变薄,个别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甚至只剩下很薄的一层表土。此时,土壤亚表层或者黄土状母质露出地表,导致地表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极有可能导致土壤丧失生产力。“瘦”就是黑土地有机质含量下降了,土壤通气性、透水性、黏着性、可塑性、耕性、磁性等物理性质以及土壤有机质、土壤养分等化学性质不断恶化,土壤对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变弱。“硬”就是由于黑土地耕层浅,出现土壤结构退化、土质变黏重,土壤板结,耕性变差且蓄水保能力下降等情况。

开垦初期,在自然条件下我国黑土土壤有机质一般为20~150g·kg-1,占耕地表层有机质含量的11.8%。近几十年来有些地区长期大规模高强度的开垦黑土地、不合理翻耕方式、忽视水土保持,加之季风气候和地形地貌的影响,有机质以每年平均0.1%的速度下降,现今耕地表层有机质仅占比2.5~6.5%,相比开垦初期下降了一半以上。同样黑土层也由开垦初期的80~100cm下降到20~30cm,并且以每年0.3~1.0cm的速度流失。与高速的剥蚀相反,黑土地的形成时间极为漫长。每1cm的黑土层形成,大概需要300~500年时间。因此,黑土地“变薄、变瘦、变硬”的现象需要遏制,加强黑土地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3.黑土地后备资源不足

   黑土耕地面积辽阔,占我国耕地面积的1/4。根据1997年的《中国土壤普查数据》显示,已经开垦为耕地的各类型黑土面积有1875.9万hm2,开垦率为56.1%(表3),已经超过各类黑土面积一半。假定各类黑土中的非耕地的开垦率是40%,那么我们还有587.4 万hm2黑土地可以开垦。相比较黑土的总面积以及当前的耕地面积而言,我们尚可开垦的黑土地面积很有限且逐年减少,大部分处于高寒地区,开垦难度高,也就是说黑土地的后备资源不足。

注:假定的开垦率是40%,可开垦面积=非耕地面积*40%。

   三.保护黑土的法律对策及建议

   保护黑土,立法先行。加强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在保护“大熊猫”时有法可依。而目前的有关土地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关于土壤的保护内容尚不完善,特别是黑土地,在法律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对于东北地区黑土的特殊性。因此由全国人大实行立法,出台专项法律,对黑土地实行战略性保护是十分必要的。严格的黑土地保护法,应该以质量和数量均不减少为目标,明确保护黑土地特别是黑土地中的耕地的责任主体,落实法律责任;引导农户至政府的各个环节,依法规范保护耕地。法律内容应依据黑土地区的现状,涵盖防止污染和耕地调整政策等方面的内容。法律以保护耕地为主,明确针对黑土地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等,构建一个完整的黑土地保护法律体系。

  四.结语

   黑土地是极为珍贵的自然资源,不仅与我们的粮食安全息息相关,同样其固碳能力也极为强大,对我国乃至全球的气候问题,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黑土地、促进黑土地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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