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域积极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贯彻集团安委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地调院有限责任公司安委会依据《开展冬春火灾防控方案》和《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在做好“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开展冬春消防安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
一、积极开展冬春季消防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
地调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消防安全专项隐患排查部署会议上强调指出:“水火无情”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等语句经久流传,都说明火灾对人们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甚至是毁灭性的。这就要求我们任何一级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务必严格贯彻国家消防法规,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亲自研究部署并参与火灾防范工作。明确要求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必须从全局着眼、从细节着手,必须从严从实、不走过场,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强调要保证消防安全资金投入,通过我们脚踏实地的努力工作,彻底根除各类火灾隐患,竭力实现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总目标。经过对办公、仓储和生产区域的系列消防安全现场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方案设计与实施,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方面摸清了家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强化了措施,在消防隐患整改过程中打出一系列“组合拳”,着力提高消防综合能力,为实现地调院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按“六个对照”思路做好消防检查准备工作
从事安全工作的人都清楚“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硬道理。开展安全消防工作离不开现场消防检查。消防检查是发现并治理隐患从而实现消防安全的必要手段。从程序方面看,开展消防检查就离不开检查准备、检查实施和隐患整改这些必备的环节。而在现实工作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走马观花式、点到为止式或视而不见式等,这种仅仅流于形式走过场的检查方式危害极大,缺乏求实认真态度的检查势必使消防安全隐患如暗礁一样隐藏在工作环境中,成为危害安全的不定时炸弹,这是我们要坚决抵制和摈弃的。我们真正需要的是求真务实式的消防安全检查。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实施现场检查前,究竟需要做好什么样的检查准备才能更好的保证检查效果呢?笔者认为在进行检查准备工作时,应紧扣国家法规和标准要求,从“六个对照”的思路精心做好检查准备。
一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查消防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特别是本单位消防组织机构建设、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设,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三是对照《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国家标准,查明灭火器的13种报废条件,水基灭火器6年、干粉和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以及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的报废年限规定和检定周期规定。四是对照《灭火器维修》(GA95-2015)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查消防器材的维修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掌握灭火器检验不合格项的判定标准。五是对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45001-2020),查应急物资的检验检测要求及灭火应急响应与资源准备情况。六是对照集团和公司关于消防安全集中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实际,查“两个方案”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认真梳理归纳消防器材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不能把消防事故隐患就当成事故,海因里希法则1:29:300的规律已经揭示了事故隐患就是构成事故的必要条件这个客观规律。清除消防隐患就是预防火灾事故的过程,通过识别梳理消防器材配置方面的隐患,同时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四个能力”建设,就会有效保障火灾隐患的消除或控制工作成果。在检查中发现,在消防器材配置方面比较突出的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7方面:
一是灭火器过期报废的问题。如国家规定水基灭火器的报废时间为6年,在实践中存在个别灭火器超期服役的情况。二是配备灭火器类型不符合要求的问题。标准规定,应在档案部门和重要电器设备间等场所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而在这些场所存在配备水基灭火器的现象。三是灭火器维修不及时问题。如水基灭火器要求每年维修一次。有压力指针在绿区就拖延维修周期的现象。四是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问题。规范要求,灭火器的配置数量要与作业场所的面积和重要性需求相适应。实践中存在灭火器配置数量存在随意性的现象,没有达到标准的要求。五是消防器材缺失问题。这种现象突出表现在建筑设施的消防专用器具箱老旧破损,消防水带、消防枪以及相关消防工具缺失。六是消防通道不畅通问题。主要表现为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七是消防警示标志和安全标识缺失问题。
四、迫切需要加强灭火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
加强灭火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于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都是十分必要而迫切的任务。灭火器是一种常见的可携式防火灭火工具,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灾起因而设定的。我们在配置和使用时做到“三个清楚”,以免产生反效果及引起生命危险和次生财产损失。一是要清楚灭火器的种类较多。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清水等。二是要清楚各种灭火器的结构和原理不同。灭火器标识上的“ABCDE”是指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A类火灾是指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是指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是指气体火灾。D类火灾是指金属火灾。E类火灾是指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在选择灭火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干粉、卤代烷等灭火器;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等;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带电设备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救A、B、C、类和带电设备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灭火器;扑救D类火灾应选用专用干粉灭火器。三是要清楚不同类型灭火器的适用场所不同。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常应用于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所,以及对精密电子仪器、贵重设备或物品维护要求较高的场所。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一般B类火灾。清水灭火器适用范围比较广泛,对一些易溶于水的可燃、易燃液体还可起稀释作用;采用强射流产生的水雾可使可燃、易燃液体产生乳化作用,使液体表面迅速冷却、可燃蒸汽产生速度下降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五、加强消防安全强化隐患整改工作的路径思考
做好消防工作可以采用工程技术、法规强制管理和教育手段的“3E”原则。消防事故隐患的存在形式肯定不是也不仅限于消防器材一个方面。合规配备消防器材就是重要的工程技术手段之一,同时也是应对消防隐患的有效措施。通过开展冬春防火专项工作和安全隐患专项集中整治活动,思考认为应该从以下6方面着手。
一是强化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忌法制观念淡薄“无法无天”的侥幸心理作祟。心存敬畏、筑牢消防安全思想大堤。二是完善消防管理体系建设。忌管理体制不健全的“病态运行”。着力加强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制度规程建设和应急预案建设等。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忌“无知无畏”的铤而走险。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能人员的消防专业技能培训。四是强化消防器材配备。忌因“资源不足”而导致火灾泛滥。严格按标准配备消防器材数量,严格按消防器材种类需要配备,严细消防器材验收管理和日常检查维护。五是加强消防隐患排查。忌“事故苗头”演化为灾难事故。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以时间或作业特点为主线,开展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六是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和隐患整改。忌“因小失大”导致严重的火灾事故后果。必须足额保障安全费的提取和投入,按照事必躬亲、事不过夜、事不过三的原则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以消防安全工作成果促进各项事业稳定发展!